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调查方案
一、试点目的
通过模拟实施农业普查的主要环节,检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实施经验,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业普查方案,推进各项准备工作,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时间为:2016年5月下旬开始,6月底结束。
三、试点范围
沙溪镇圣狮村
四、试点对象
在沙溪镇圣狮村范围内开展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试填。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圣狮村试填,乡镇普查试点表由试点沙溪镇试填。
五、试点内容
(一)普查小区划分:以电子地图为辅助,结合手工示意图的划分方法。
(二)普查员的选聘与培训。
(三)清查摸底:普查区域内全部住户或单位的查找、清理、确定普查对象的方法和规则。
(四)入户访问登记:访问普查对象,使用PDA或纸介质填报普查试点表。
(五)测试、评价普查内容和指标。
(六)测算和评估基层普查的组织、培训、实施等工作,对普查经费、普查工作的强度与难度、普查所需时间进行评估与分析。
六、试点实施步骤
(一)成立试点机构
试点工作由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统一领导,沙溪镇农普办组织实施。
(二)落实试点基层工作人员。
根据试点地区普查工作需要,从当地政府机关或基层组织抽调一定人员担当普查指导员,从当地招聘符合普查要求的普查员,组成试点基层工作人员。
(三)调查员培训
试点培训工作由中山市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试点所在地区调查机构配合。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组织培训,重点内容是农业普查的清查摸底、普查试点表各项指标的解释及填报方法、PDA的使用等。
(四)宣传动员
试点区域各级普查机构要利用各种媒体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试点,探索农业普查宣传的方式和方法。
(五)清查摸底
由试点各级农业普查试点机构组织普查员对行政村(普查区)范围内的全部住户、单位进行清查。以绘制的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地图为依据,通过各种方法搜集资料,列出住户和单位的清查摸底名录,按目录进行逐户、逐单位的清查,将清查情况分别填报到住户、单位摸底表中,并确定需要进行普查表登记的农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在清查中发现登记对象家中无人、普查单位重填漏填等问题时,要上报上级试点机构,逐条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六)普查登记
农户和规模户普查试点表,在普查区内按农户和规模户登记名录,由普查员在普查指导员的指导下访问普查对象,入户登记并填报。
乡镇和行政村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地区普查机构统一布置,由乡镇政府统计机构和村委会有关人员填报。
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试点表由试点地区普查机构统一布置填报。
(七)、数据处理
使用PDA的试点地区,利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录入、审核和传输数据;使用纸介质普查试点表的试点地区,普查登记工作完成之后,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对普查登记数据进行人工审核和录入。对两种方式的数据采集、录入、审核、上报等全流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
(八)、试点总结
试点过程中要建立试点工作日志,详细记录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等内容。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对试点的全过程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可行性,分析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
七、试点表式
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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