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普办、市统计局联合发布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山市政府批准,广东省农普办核准,4月12日,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山市统计局联合发布《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五号),中山日报、中山统计局政务网、中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网同步刊登全部五份普查公报。
历时三年多的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已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全市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3100人,登记了20.76万农户、256个村级单位、24个乡镇级单位、1968个农业经营单位。
主要普查结果全面反映了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统计支撑。数据结果显示,十年来全市各级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现代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农村面貌和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下一步,市农普办和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开发、分析、编撰普查数据资料,使普查结果惠及全社会,为中山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统计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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