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间安排
(2015.10—2018.9)
工 作 项 目 |
起 止 时 间 |
一、建立普查机构 1. 协调确定市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组成人员 2. 组建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制定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规则 4. 建立镇、村级农业普查机构 |
2015年10月 2015年12月 2016年2-3月 2016年5月底前 |
二、拟定工作规划 5. 拟定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总体规划 6. 拟定市级农业普查遥感测量工作计划 7. 镇、村级拟定农业普查工作计划 |
2016年1-4月 2016年1-4月 2016年5-6月 |
三、筹措普查经费 8. 落实市负担的普查经费 9. 落实镇、村级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 |
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 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 |
四、组织农业普查试点 10. 组织市级综合试点 11. 组织镇级综合试点 |
2016年5-6月 2016年7-8月 |
五、制定数据处理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 12. 制定全市数据采集和处理方案 13. 核实遥感测量现场调查村 14. 数据处理设备采购和应用培训 15. 参加省移动终端数据处理及管理程序培训 16. 参加省数据处理软件研发培训及数据处理试点 17. 制定市级遥感测量实施方案 18. 遥感调查设备采购 19. 镇、村联网直报准备工作 |
2016年6月底前 2016年1-4月 2016年10月底前 2016年10月底前 2016年10月底前 2016年5月前 2016年10月底前 2016年1-12月 |
六、召开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会议 20. 召开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 21. 召开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 22. 参加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 |
2016年4-5月 2016年9-10月 2016年11-12月 |
七、宣传动员 23. 下发《关于做好三农普宣传工作的通知》 24. 制定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和计划 25. 征集宣传口号、宣传品的准备 26. 开展各层次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
2016年6月底前 2016年6月底前 2016年1-7月 2016年1-12月 |
八、督查普查工作 27. 市级部署和督查普查工作 28. 镇、村级部署和协调普查工作 29. 市镇两级共同做好普查前期准备工作迎接省督查 |
2016年1-12月 2016年1-12月 2016年1-12月 |
九、布置方案和业务培训 30. 编写培训教材 31. 市派员参加省遥感测量业务骨干培训 32. 市遥感测量工作布置 33. 市培训镇级遥感测量调查员 34. 市派员参加省业务骨干培训 35. 市培训镇级指导员 36. 镇培训村级指导员和普查员 |
2016年3-11月 2016年4-6月 2016年4-6月 2016年4-6月 2016年8-10月 2016年9-12月 2016年9-12月 |
十、现场工作 37. 普查区(小区)划分、地址编码和电子地图绘制 38. 清查摸底 39. 镇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及设备配置 40. 数据现场采集、整理和核实 41. 数据的录入和上传 42. 开展遥感测量实地测量(春播作物调查) 43. 开展遥感测量实地测量(夏播作物调查) |
2016年9-12月 2016年11-12月 2016年10-12月 2017年1-3月 2017年2-4月 2016年4-7月 2016年7-11月 |
十一、事后质量抽查 44. 制定市级事后质量抽查方案 45. 实施市级事后质量抽查 46. 接受省级事后质量抽查 |
2017年1-3月 2017年4-5月 2017年4-5月 |
十二、资料的评估、分析与公布 47. 数据汇总 48. 资料评估 49. 资料分析 50. 资料印刷和发布 51. 资料深度开发 |
2017年4-8月 2017年7-12月 2017年7-12月 2017年10月-2018年6月 2017年7月-2018年7月 |
十三、数据库的建立 52. 数据库建立的准备 53. 数据库的建立 |
2017年6-12月 2017年1月-2018年6月 |
十四、普查工作总结 54. 普查总结 55. 普查文件汇编和归档 |
2017年10月-2018年3月 2017年11月-2018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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