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称 |
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统执罚决字(2018)第1号 |
案件名称 |
中山市尤利卡天然药物有限公司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案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60000元 |
处罚事由 |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和《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暂行标准》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山市尤利卡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759218726C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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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工商登记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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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何国瑞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6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7/17 |
处罚机关 |
中山市统计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地方编码 |
4420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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