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暂行标准》(中统字〔2015〕2号)和《中山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中统字〔2015〕36号)继续有效,拟于年内进行修订。
二、《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中统字〔2016〕35号)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统字〔2016〕36号)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市统计局
2018年1月10日
一、《中山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暂行标准》(中统字〔2015〕2号)和《中山市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办法》(中统字〔2015〕36号)继续有效,拟于年内进行修订。
二、《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中统字〔2016〕35号)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统字〔2016〕36号)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中山市统计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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