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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梁生
主题
不公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 社保局的工伤参考标准还维持在2620元吗?合理吗?
内容
我6/15反映 "为何只公布了2016年度中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请问什么时候公布 2016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月平均工资数据?" 得到你们官网的回复如下 "从2016年起,我市不再公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只公布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 那么请问工伤赔偿参考标准还维持在2620元吗?物价都上涨那么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也上涨了,如果工伤赔偿还维持在2015年度的市平均工资2620元参考标准的话,应该不合理吧???有打电话去社保局说统计局没有下发文件,不公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相关的政策和关联作业,你们有事先考虑过吗???或者你们有最新的数据提供给社保局吗??? 如果没有结论的话,我只能去网上办事大厅咨询了。
回复信息
经办人
综合科
回复时间
2017-06-22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统计局的职责,我局只负责统计和对外公布各主要指标数据。2015年及以前,广东21个地级市,只有中山和东莞两个市公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其他19个市均没有该指标数据,并且国家也是没有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这种提法,从国家到省再到各地级市,均是采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工伤赔偿标准一般由市人社局确定的,至于如何界定请咨询人社局。工伤赔偿标准和经济补偿金给付标准等,均需由市人社局向省人社部门协调沟通解决,这项业务与我局没有直接的关联。今年开始中山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统计局的有关要求,不再对外公布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我局也理解您的苦衷,请您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诉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