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工作指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统计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决落实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重点,积极开拓统计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努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全市统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提高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形象。创新实施“三监一联”实时监管,通过严格平台监控,修正异常数据;开展动态监测,甄别异常数据;主动分析预警监督,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提高工业运行研判水平。利用平台创建27个查询模板和15条逻辑审核规则,对指标异常以及多指标关联审核不匹配的企业进行重点查询;开发数据审核程序软件,内设28条主要审核规则,对上报数据相同、相近的规律性、月度增量“整千整万”等疑似问题数据进行筛选甄别、核实。实施“三监一联”监管机制以来,数据质量监管重心下移,及早、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潜在问题,市镇两级统计人员职责明确,监管力度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
(二)强化统计服务,扩大统计影响。一是增加了统计分析广度和深度。撰写了《我市服务业“十二行业”现状浅析》、《实施“三监一联”监管机制,提升工业统计数据质量》、《当前我市建筑业统计的情况分析报告》、《中山工业综合能源消费情况》、《新型专业镇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等专题分析。一大批分析报告获市领导批示肯定,《新型专业镇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一文被纳入为市政府重点课题资助,获得全省优秀统计分析一等奖。编撰了《开拓奋进的五年-“十二五”时期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综述》,相关研究分析成果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中山日报》均以专版刊登。二是丰富统计产品内容。为更好满足市委、市府对经济运行数据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增加市领导关注的分镇区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和“工作母机”等指标数据和多项社会关注热点指标。三是提高统计资讯的送达速度,为使市、镇各级领导能快速掌握经济运行情况,6月首次通过短信形式发送主要经济数据给市、镇各级领导,统计资讯做到完成即送达,统计时效性得到极大提升,获得各界一致好评;四是拓展统计宣传方式。在城区多个公交站和大型LED屏滚动播放统计宣传标语、“统计法制宣传3D动漫”;编印《中山统计诚信》、《致联网直报企业的一封信》、《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宣传单张近3万份发给全市联网直报企业;在南朗开展第七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中山”现场宣传活动,运用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统计工作。
(三)加强统计执法,维护统计权威。一是制订《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是在全省率先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全面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全市统计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在市统计信息网开设了失信企业公示、统计法律法规、诚信企业信息、失信企业信息、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整理2011-2015年的行政处罚信息,同步完成37家行政处罚企业的系统录入上报和365娱乐场网站公示工作。四是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统计执法检查,将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和原始凭证列为检查重点内容,共检查单位633个(其中市专项检查53个);发出《统计报表催报单》3份,统计检查查询书3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5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宗。其中给予警告的9宗,并处以罚款的1宗,罚款金额5000元。对2015年下半年和2016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的33个单位进行了内部通报。
(四)开展统计培训,提升统计能力。全年有针对性的、分专业、分层次开展统计培训,提升统计工作能力。一是对镇区统计办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分批次召开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投资、建筑业等专业统计培训会议,指导镇区统计人员加强对直报数据的审核,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对“四上”企业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全年共分9期举办全市“四上”企业统计员培训班,培训人数约1200人次,重点培训报表的填报要求、指标涵义、审核要点。三是加强统计法制业务培训。举办统计法律知识讲座,近500名规上企业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对全市各镇区住建部门负责人、统计办专业负责人和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统计人员约320人进行统计业务培训,介绍了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内容。
(五)加强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合力。一是积极配合部门做好“四大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建成小康监测”、“创新驱动考核”、“珠三角九年大跨越考核”、“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等“四大考核”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积极跟进、密切配合,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为我市“四大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及深度分析材料,完成相关数据库建设、对推进或完善相关工作提出建议。二是协助发改局印制了《2016年度部门、镇区服务业发展指标管理手册》、《中山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指标分解推进工作手册》,共同研讨统计中的重点和难点,逐步建立数据共享长效机制。三是与市经信局、发改局共同开展规上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考核评价,大力推动企业建立统计台帐,统计数据来源有据。四是与市住建局联合召开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会议,对加强全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五是按照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等四部门工作要求,顺利完成对辖区内2506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年检工作。
(六)及时更新目录库,加强单位入统。及时更新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定期与工商、税务、质监、民政、编办等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获取单位变更最新信息,将各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进行整理汇总,按属地反馈给各镇区进行核实,根据统计制度规定的申报入库条件,对各镇区提交的上规上限申报资料认真审核把关,保证申报质量。同时,根据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和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数据查询结果,配合做好经信局建立的企业培育库在库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协助金融局做好升规上限企业“助保贷”的审核把关工作;配合商务局、各镇区等查询企业入库情况以及统计行业编码信息。
(七)精心组织协调,农普有序开展。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有序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一是全面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调查物资。二是多渠道广泛宣传动员。开通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网站、印发农普宣传方案等文件、在《中山日报》、《中山商报》开辟农业普查专栏,在民众镇伟丰农场举行了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启动仪式。三是在沙溪镇圣狮村开展了农业普查市级综合试点,进一步检验了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培训了普查业务骨干,为顺利开展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选好“两员”,严格培训。举办市级培训7次,近900人次参加了学习,指导镇区将方案解读、指标解释、工作细则、技术要求等具体布置到普查一线,务必全员提升普查技能,做好入户调查准备。此外,完成了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业务和技术总结工作和数据处理工作。通过《中山日报》、365娱乐场网站等发布了主要数据公报和有关数据分析,引起了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关注。
(八)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全市统计系统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统领作用,统计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制定印发了中山市统计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分工更加明确,责任内容更加清晰、保障措施更加具体、考核监督更加严格。与科室负责人签订《中山市统计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统计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制定出台《中山市统计局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干部职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考核,目的是建设一支“务求高效、敢于担当、创先争优”的统计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依法治统为保障,以统计改革为手段,以统计服务为立足点,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进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推动统计各项事业发展的政治保障。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要注重从思想上建党,持之以恒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去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办发〔2016〕76号),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坚持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坚持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二)狠抓依法治统,切实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度。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某些地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了重要批示,表明党中央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我市统计系统要以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狠抓依法治统。一是广泛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对统计工作开展常规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要按照“双随机”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四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加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山市统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细则》和《中山市统计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全市统计系统社会信用建设工作。
(三)继续深化统计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方法,提高GDP核算数据质量。着力做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三新”统计有关工作,重点做好新服务企业综合情况、高技术服务业情况、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网上零售额情况、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等统计。完善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企业抽样调查和镇区限下数据推算工作。继续深化统计登记调查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巩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成果,完善科技创新统计制度方法,组织开展年度企业创新调查工作,推进企业研发统计全覆盖。加强科技和文化专业的审核工作,增加审核公式并下发镇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与预测。一是要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围绕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供给侧改革、提质增效等热点、焦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跟踪监测,及时预警预判。二是要加强统计调研。要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深入分析有关数据,敏锐捕捉经济运行中的新苗头、新变化、新问题,挖掘分析数据背后的情况,提出接地气、能落地的对策建议。三是要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宣传。要充分利用社会媒体及365娱乐场网站、中山统计微信等自有媒体,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和统计服务。
(五)切实提高小康监测工作水平。省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殷切希望,结合我省实际,确立2018年为我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文化建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等5个方面指标,涵盖面广,专业性强。统计部门要把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加强对方案体系的学习,吃透指标解释;加强数据审核,充分利用统计监测结果,深入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优势和短板,预测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建议,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材料,为市委、市政府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六)高质高效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扎实开展我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要把“全、准、真、严”的要求贯穿到数据采集、处理、公布各个环节。各级普查员要严格遵守普查制度和方案,对登记、审核、录入的普查资料负责,确保普查对象不重复、不遗漏,普查数据不失真、不失准。